中国水利学会关于征集2025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2025-02-24 09:00

水学〔2025〕13号

学会各分支机构,各省级水利学会,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有关要求,增强中国水利学会团体标准供给和服务市场的主动性,为加快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提供技术支撑,经研究,现开展2025年学会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战略,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二)满足涉水市场发展和创新需要,聚焦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等,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

(三)填补现有标准空白,补充现有标准不足,避免与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学会团体标准(中国水利学会团体标准体系查询网址:http://www.ches.org.cn/ches/bzh/ttbzgl/ttzcwj/202501/t20250117_1790005.html)等交叉、重复,与《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相协调。

二、申报范围

(一)围绕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构建国家水网工程体系、完善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数字孪生水利体系和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对标准的需求进行申报;

(二)围绕《中国水利学会团体标准体系》提出的重点研制领域进行申报;

(三)围绕行业有关重大科学问题、工程技术难题和产业技术问题等重点领域的标准需求进行申报;

(四)围绕团体标准国际化开展探索,鼓励在重点领域、前沿领域提出国际标准研制建议,或基于学会团体标准提出国际标准提案建议。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提案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相匹配的人员、技术等支撑条件。鼓励符合要求的央企、国企、民营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报项目涉及国际标准研制需求或团体标准发布后可向国际标准转化、被其他国家采信、在海外工程或国际贸易中得到应用等标准国际化相关情况,可在《中国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中予以说明;

(三)提案单位需注册登录中国水利学会标准管理系统(http://www.ches.org.cn:8080/stweb/login.html)提交《中国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和标准初稿,申请书需加盖公章;

(四)此次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日。有意向的单位也可根据标准提案的成熟度、急迫性等适时提出申请;

(五)学会将根据标准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家立项论证及后续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010-6320455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6号

中国水利学会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