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农业初始水权

作者:顾起豪 文字类三等奖

    创作说明: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资源。初始水权分配是水资源市场化分配的基本条件。农业初始水权分配事关“三农”发展和初始水权分配成败。本文提出县域农业初始水权分配的方法。

县域农业初始水权分配方法初探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资源。初始水权分配是水资源市场化分配的基本条件。农业初始水权分配事关“三农”发展和初始水权分配成败。

2012年,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后,部分县(市)开展了试点,探索县域农业初始水权分配的方法。从试点情况看,县域农业初始水权分配主要两种形式:一是根据水利工程的供水能力确定农业水权。二是根据灌溉定额确定农业水权。在研究和总结这些工作时,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对改进和完善县域农业初始水权方法进行研究,形成初步想法。

一、统一基本概念,确定分配方法

  农业水权的分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统筹规划,明确基本思路,也需要统一关键因素的概念,选择科学的分配方法,分层次处理具体而复杂许多细节问题。

1、若干关键要素及认定。

   1)农业水权:是指用户可以长期获得的灌溉用水权。以多年平均可供水量为依据,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而确定。

   2)水权分配单元:山丘区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分配为宜;平原区以县为单元进行农业水权分配为宜。

   3)参与水权分配的土地面积:主要指县及其以上法定部门认定的现有灌溉面积和规划确定的新增灌溉面积。

2、农业用水权的计算方法。(以流域为例)

    1)调查流域农业需水量:普查流域内参与农业水权分配的耕地面积、近五年种植结构、作物灌溉定额,测算流域内农业的总用水量。

    2)调查分析流域内水利工程可提供的用水量;调查流域内水库、机井、抽水站、河道引水等水利工程供水的情况,分析流域多年平均可供水量。

    3)确定流域允许用水量。按照全县灌溉面积发展、农业发展、社会经济发展等规划和各流域用水现状,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条件下全县农业用水总量,扣除预留农业用水量后,经过多次试算,确定流域允许用水量。

    4)确定用水户的农业水权。 根据上述三方面计算分析结果,按照选低不选高的原则,确定流域总量控制指标。然后确定流域土地亩均用水量、亩均水权以及用水户农业水权。

二、根据水情变化 调整用水指标

    我们计算得到的用水权为多年平均值。但由于年实际来水情况各不相同,用水户实际能拥有的年用水权应根据其具体来水情况应进行相应的动态调整。调整的做法是:根据流域水利工程的上年末的蓄水状况、可能的自然来水情况、作物种植计划等情况,预判流域一年可能的供水量和需水量,微调用水户的农业水权,并告之用水户年度。在微调用水户农业水权时,要处理好来水方面和需水方面枯增丰减的关系,把握微调的幅度,确保水权分配对水资源管理和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

三、抓住关键要素,加强顶层设计。

    在农业水权分配工作中会遇到一些比较实际而复杂的问题,如:农业与非农业用水关系;当前和未来用水关系;本流域(乡镇)和全县(市)用水关系;用水户实际需求与水利工程实际供水能力的关系;传统认识与依法依规的关系。要做好农业水权的分配就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从全局的角度确定分配原则,处理好复杂的利益关系。

   1、保障农业基本用水需求。近年来城镇化、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伴随着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加剧,许多地方常常将部分的农业用水调拨到城市用水和工业用水中,使得农业用水更加紧张、发展更加困难。农业是基础产业又是弱势产业,保障农业稳定和发展,首要的就是要保障农业用水量。

2、尊重用水的现状。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用水占据着水资源分配的重要一部分。农业用水方式要符合当地可用水量的现状,这就意味着其形成需要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农业用水方式的剧变必将引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方式的重大变化,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尊重用水现状是化解矛盾、维护农业和社会稳定有效办法,也是最为经济的分配方案。

3、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一方面,水权交易功能的实施,使它成为一项具有市场价值的流动性资源。水权分配是一种关乎百姓自身的利益分配,这就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另一方面,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也是为了保障水资源能够合理分配给真正需要水的人,从而达到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4、 与规划布局相衔接。为了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水权的分配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等关系。

5、 适当预留水量。预留水量是防止水资源短缺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我们实行分配水权时,不能将资源分配殆尽,要为农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预留下空间。

 

  县域农业水权分配是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调配水资源的重要举措,也是水资源控制管理的前提。合理的水权分配不仅仅有利于经济发展,更是对水资源合理利用的必然举措。农业水权分配正处在研究阶段,需要更多的新理论、新经验来丰富农业初始水权分配的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