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学会承接水利厅四项行政审批事项

2013-08-23 11:41

今年上半年,广东省水利学会成功承接了省水利厅四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是: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审批、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乙级资质认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初审等职能。

去年,广东省政府决定对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作出调整。其中涉及水利厅向社会组织转移的有5项审批职能。根据广东省编办《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粤机编〔2012〕22号)要求,经履行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承接的方式,水利厅对若干个符合条件的社会申请承接单位进行专家评审、公示、签订协议等工作程序,将其中的上述4项行政审批职能转移给省水利学会承接。

    近一个多月来,在相关处室的指导下,省水利学会作出专门部署,安排了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到所承接的各事项工作,目前各项审批业务工作正有序开展。今后,省水利学会将顺应改革要求,加强自律,为社会和企业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发挥好与政府的助手和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