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学会关于申报团体标准试点应用项目的通知

2025-03-05 15:20

水学〔2025〕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有关要求,发挥团体标准的导向性、引领性作用,为加快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提供技术支撑,经学会研究,决定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中国水利学会2023—2024年发布的团体标准(清单见附件1)。

二、项目设置

1.立项数量:不超过6项。

2.经费额度:不超过1万元/项。

3.完成期限: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

2.申报单位应当具备推进标准试点应用建设的专职标准化团队或人员,具有实施标准应用的基础设施。

3.申报单位已开展相关标准应用工作,取得初步效果。

4.申报单位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标准应用经验。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可参照《中国水利学会团体标准试点应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编写申报材料,应当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标准应用实践方法、实践成效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可配图说明。

2.每个申报单位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至少试点1项标准。

3.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3月17日前将《中国水利学会团体标准试点应用项目申报书》盖章版一式两份邮寄至中国水利学会,word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五、考核指标

试点期满后,学会组织考核。指标如下:

(一)形成试点应用典型案例,每个案例介绍1000字左右。

(二)试点应用标准的修订建议,以及在试点过程中形成新的标准立项建议。

(三)形成标准应用实施指南或解决方案,如:工具、软件、平台、装备或技术文件等。

(四)向同行业及时推广标准试点应用成功经验。

(五)试点工作报告。

六、联系方式

武老师,010-63202254,slxhttbz2020@163.com


中国水利学会

2024年3月5日